新东方:未与任何个人或机构就“培训机构退费”开展合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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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3月21日在官微发布声明称,近期多次收到客户反映的风险线索,有不法分子以“新东方退费”为名,通过建立群组、冒用“新东方”的名义(包括假冒或仿冒商标、名称、网址、 APP 、工作人员及相关群组等)实施虚假宣传。新东方未与任何个人或机构就“培训机构退费”开展合作,也未授权任何主体使用“新东方”品牌、渠道及资源开展“培训机构退费”活动,本次“培训机构退费”线索中涉及的与新东方相同或相近的商标、名称、网址、 APP 、工作人员及相关群组等均为不法分子假冒或者仿冒,均与新东方无任何关联。

此外,新东方要求不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使用与该公司相关(相同或相近)的商标名称、标识;立即关停、下架冒用新东方名义开设的网站、APP、钉钉群、微信群、QQ 群等。对于冒用新东方名义开展违法宣传并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,新东方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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